2005年4月27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七版:援手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专项行动打击六类虚假广告
王宇

  据新华社 记者从26日在京召开的全国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部际联席会议上了解到,贻害人民群众的六类虚假广告将成为这次专项行动打击重点。这六类广告是:
  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的广告。一是在广告版面不标明“广告”标记,而使用“专版”、“专题”、“企业形象”等非广告标记;二是以通讯、评论、消息、人物专访、专家访谈、纪实报道、报告文学、专家咨询、科普宣传等形式发布广告;三是在新闻报道中标明企业、事业单位的详细地址、邮编、电话、电子信箱等联系方式方法。
  在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广告中使用消费者、患者、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尤其是社会公众人物在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广告中以消费者、患者、专家的身份,向受众推荐商品服务或者介绍商品服务的优点、特点、性能、效果等。
  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治疗作用或者夸大功能。
  药品广告夸大功能、保证疗效。
  医疗广告夸大功能,宣传保证治愈。
  化妆品和美容服务广告夸大功能,虚假宣传。